自愿入組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同意遵循試驗治療方案和訪視計劃。
男性或女性,18~75周歲(包括邊界值)。
根據國際肺癌研究協會和美國癌癥分類聯合委員會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具有組織學或細胞學證實的不能手術治療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療的局部晚期 (ⅢB/ⅢC 期)、轉移性或復發性(IV 期)非鱗癌NSCLC 的患者。
根據 RECIST v1.1,患者至少有一處影像學可測量病灶。 注:在篩選期內,可測量病灶既不能進行放療等局部治療,也不能進行活檢;如果只有一個可測量病灶,允許該病灶進行活檢,但該病灶的基線影像學檢查應在活檢至少 14 天后進行。
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能狀態評分為 0 或 1。
預期生存期≥12 周。
1. 自愿入組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同意遵循試驗治療方案和訪視計劃
2. 男性或女性:18周歲以上
3.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為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
4. 經既往基因檢測(在末次EGFR抑制劑治療過程中進展或治療后進展后的基因檢測報告)或篩選期基因檢測(如無法提供前述報告,那么在篩選期提供血樣進行NGS檢測)證實的EGFR突變
5. 根據RECIST v1.1,至少存在一個可測量病灶
6. 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力狀態評分為0-1
7. 預期生存時間≥12周